发布日期:2025-03-18 11:01 点击次数:63
证券日报网讯 3月17日晚间,丽岛新材发布公告称,自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17日,公司股票在麇集三十个来回日中已有十五个来回日收盘价钱低于“丽岛转债”当期转股价钱的85%(即10.97元/股)的情形,兴盛《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刊行可退换公司债券召募评释书》中划定的转股价钱向下修正的要求。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不运用“丽岛转债”转股价钱向下修正的权益。同期,将来六个月内如再次触发转股价钱向下修正要求时,亦不再淡薄向下修正决策,从2025年9月17日启动再行起算。若再次触发“丽岛转债”的转股价钱向下修正要求,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审议是否运用“丽岛转债”的转股价钱向下修正权益。